各二级学院: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使学生评教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的目的
1.学生评教是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开展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推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活动。
2.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进行了多次学生调研,根据调研结果,认真修改了评价指标,保证评价指标更加合理、科学。
3.全体同学要积极行使主人翁权利,认真、负责地对任课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评教时间
评教时间为12月15日10:00-12月21日23:59,评教时间段内每天24小时均可评教。为避免评教系统拥挤,本学期将采用错峰评教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15日-18日
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
2.2023年12月19日-21日
电子信息学院、工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
三、评教主体
所有全日制在校生。
四、评教对象
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五、评教步骤
1.下载手机客户端“喜鹊儿”,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
或直接点击网址链接http://42.247.18.146/cas/login.action
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
2.操作流程:
六、要求与说明
1.每位学生应本着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主动参与评教工作,独立完成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价,并在意见栏中填写评价和建议。
2.所有评教意见都以匿名的方式反映,请同学们在评教时不要有所顾虑,被评教师本人看不到评教情况。
3.各二级学院应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评教工作的意义,确保评教结果的客观、公正、可信。
4.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
5.各二级学院在评学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电话:0531-89701517)。
附件 1.《学生评教操作说明》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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