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视工作重点

(一)巡查考场安排情况

1.学生座位:考场座位是否整齐有序,考生座位是否由监考教师按照要求顺序安排。

2.监考人员安排:一般考场监考教师不少于 2 人(90 人以上考场不少于 3 人)。

3.考场环境:考场整洁,考生座位无与考试相关物品。

(二)督察监考职责履行情况

1.监考教师到场时间:监考教师是否提前 10 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是否提前 5 分钟到场。

2.考前清场情况:监考教师是否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清点考生人数,强调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是否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3.考中监控情况:遵守监考规则情况,有无聊天、抽烟、看书报、使用通讯设备、擅离岗位、批阅试卷等失职现象。

4.收卷情况:是否按时、有序收卷;是否认真清点试卷与规范填写监考记录;是否组织学生有序退离考场。

5.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各二级学院(部)教务人员是否到现场协助考场管理并妥善处理考试中的突发问题。

(三)监察考风考纪状况

1.学生考试准备情况:学生是否携带非考试必需品进场,是否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通知单)。

2.学生考试纪律情况:考场是否安静有序,有无舞弊及违纪现象发生。

3.对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检查监考教师记载违纪违规情况和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情况:证据及资料是否齐全,考场记录是否有详细的记载。

二、巡视工作要求

(一)巡视人员考试期间手机一律关闭或调至无声(震动)状态,考前 10 分钟到达巡视地点。

(二)每位教学督导需按照分工进行巡考,巡考天数不少于2天,并根据巡查情况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并于6月29前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至评建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韩梦文老师。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序号

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

职务

教学督导对象

1

李泉慧

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助理

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工学院、基础部

2

解银苹

副院长

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工学院、基础部

3

魏培海

院长助理

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工学院、基础部

4

宋永丽

教务处副处长

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

5

江新泉

医学院院长

护理学院、药学院、工学院

6

李  峰

药学院院长

医学院、护理学院、基础部

7

李  鹰

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

护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基础部

8

朱爱民

工学院院长

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9

孟祥增

电子信息学院院长

人文与管理学院、药学院、工学院

10

史德焕

护理学院专业负责人

医学院、药学院、基础部

11

范  辉

电子信息学院专业负责人

护理学院、工学院、基础部

12

张玉敏

工学院高层次人才

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基础部

13

白  影

医学院高层次人才

护理学院、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14

李冠军

药学院高层次人才

医学院、护理学院、工学院

15

姚  国

人文与管理学院高层次人才

电子信息学院、工学院、基础部

16

刘仰华

电子信息学院高层次人才

人文与管理学院、工学院、基础部

17

范书林

基础部高层次人才

人文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护理学院

18

王海燕

医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人文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

19

张丽丽

护理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医学院、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

20

丁娟娟

药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医学院、护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21

高  红

工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基础部

22

秦其虹

电子信息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人文与管理学院、工学院、基础部

23

王秀然

人文与管理学院教师

工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基础部

24

冯春艳

基础部思政教研室主任

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25

王晓乐

基础部语文教研室主任

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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