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编制发布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估专家组考察学校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材料。此项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明确本部门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位,安排专人作为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报告和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二)理解内涵,保证质量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教育厅要求完成报告编制工作,紧扣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注意关键、亮点数据资料的深入挖掘,确保报告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图文并茂、文笔流畅。各部门报告及数据上报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审议,并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
(三)突出亮点,剖析问题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在人才培养或支持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开展特色鲜明措施或取得显著成效的工作亮点进行总结,作为学校特色发展项目进行申报。对本部门在本学年度中,存在的制约本科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措施,作为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申报。
二、编制内容
1.学校概况(学院基本情况介绍)。简明扼要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
责任部门:党政办。
2.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党政办、招就办。
3.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生师比,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图书馆、资产处、信息办。
4.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情况。
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招就办。
5.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责任部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人事处。
6.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责任部门:党政办、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7.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招就办、学生处。
8.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9.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三、编制要求
编制与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根据“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工”(附件1),认真撰写质量报告。
1.各单位应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数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在报告内容中要体现相应的支撑数据。
2.要着力挖掘本单位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推进“三全育人”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改革创新点、取得的成效等内容,挖掘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保障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3.本次质量报告的时间范围为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22-2023学年。相应数据须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
4.报告应内容翔实、论证有力、文笔流畅、格式规范,注重一年来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改进和创新,多用事例、数据支撑,并充分利用图、表等多种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必要时可附有活动照片。
三、材料上报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单位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2)电子文档和PDF扫描文档(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发送至邮箱:SDXDpingjianban@163.com。
联系人:韩梦文、臧珍 联系电话:0531-89701517。
附件:
1.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工
2.**单位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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