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健全和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本科教学管理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旨在搭建有效的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学生三方信息沟通平台,通过学生信息员提供对教学工作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教学工作,更好满足学生学习和成才需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聘任与管理
第三条 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每个班级设置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可通过自荐或辅导员推荐,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审核批准,聘期为一学年,可连任,毕业时自动解聘,原则上中途不可变换。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人选,并将聘任情况上报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第四条 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管理,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由二级学院管理,具体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公正,认真负责,敢于反映教学实际情况。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三)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老师、同学进行沟通,积极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四)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违规言行。
(五)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一)客观公正地收集、汇总所在学院学生对学校、二级学院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教学运行、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学生听课、作业、考试、实验、实训和实习等)。
(四)协助教务处和校、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毕业生反馈性评价等。
(五)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及信息员例会,并及时提交《山东现代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表》。
(六)完成学校交办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周之前,各二级学院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上报教学信息员名单,经审核后,公布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
第八条 校学生教学信息员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及信息员例会,并按时提交反馈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定期组织召开本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交流研讨,整理相关教学反馈信息,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不定期、有选择地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教学信息员会议,必要时单独召开教学信息员会议。
第十条 对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管辖范围内不能妥善处置的,应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每学年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每学年学校开展一次“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活动,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二条 对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予以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予以解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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